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 更好(7)
商务部高度重视涉外法律工作,注重培养涉外法律人才,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一是大力开展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二是努力提升我国在国际组织的影响力,三是积极扶持中国涉外律师队伍。
三、涉外经贸法律人才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在当前形势下,现有涉外经贸法律人才队伍与我国在国际经贸领域中的地位还不完全相衬、与党中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也还存在较大差距。
一是高素质涉外经贸法律人才队伍规模整体有限。商务系统涉外法律人才数量仍显不足,法律干部往往一人同时兼顾多项谈判或诉讼,而且行政负担过重,疲于处理紧急任务,影响及时深入研究复杂、前瞻的国际法律问题。二是我涉外法律人才在国际组织中话语权尚需进一步提升。我国在国际组织的核心法律部门中的法律官员人数长期较少。同时,享有较高国际声誉、能够参与重大国际经贸争端审理工作的涉外法律人才还不多,国际经贸争端解决领域话语权明显不足。三是涉外经贸律师的培养还需进一步加强。比照美欧顶级国际法律师,我国涉外经贸律师还需着力在专业水平、实务经验、语言运用等方面下大功夫,政府应给予更大支持,共同提升中国律师的国际竞争力。四是涉外法律人才的国际交流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要为涉外法律智库、律师等提供更大的国际交流平台和更多的国际交流机会,在国际上发出更多中国声音。
外交部副部长罗照辉:
全国政协专门召开“建设高素质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双周协商座谈会,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紧迫性。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需要,也是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需要。
随着外交事业的大发展,外交工作对法律的需求更加迫切,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要结合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加强国际法理论创新,为世界提供更多公共产品。二是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应对各领域风险挑战。三是要积极参与全球治理规则制定,为应对全球性挑战贡献更多中国方案。四是要加强国内涉外立法、司法工作,不断丰富外交政策工具箱。对照外交事业的需求,目前外交法律人才队伍面临总量少、实力弱、分布散等突出问题,外交部已经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抓紧补短板、强弱项。
我们十分赞同委员、专家学者就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国际法学科建设、政学结合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在统筹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方面,外交部于2015年牵头设立了涉外法律工作交流协商机制,从交流沟通情况看,一些部门遇到的实际问题日益增多,不少部门提出希望得到外交部的支持。外交部在涉外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基础相对较好,也是涉外法律实践的重要阵地,将继续在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外交部在政学结合方面也做了一些探索,于2015年成立由国内知名国际法专家组成的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就重大外交问题提供法律意见、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议。今后将继续加强与学术界的联系,邀请专家学者为外交决策提供咨询。委员、专家学者就驻外法律顾问制度也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外交部将进一步扎实推进并研究落实。
教育部副部长钟登华:
委员、专家学者提出的意见建议很有针对性。教育部将认真研究,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其转化为具体举措,系统谋划和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就几个具体问题作简要说明。
一是关于国际法学人才培养规模小的问题。国际法学是法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目前全国设置国际法学二级学科的学位授予单位共105个,近三年共授予博士学位406人,占法学一级学科的12.6%;硕士学位3379人,占法学一级学科的10.1%。下一步,教育部将结合实际需要,适度扩大国际法学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培养规模。同时,深化法学教育综合改革,大力提升国际法学人才培养质量。
二是关于完善国际法学科专业设置的问题。教育部将认真研究,广泛听取法学界和法律实务界专家们的意见建议,尽最大可能凝聚共识,并在即将开展的学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中统筹研究考虑。另外,为加大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教育部去年修订了《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规定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可设置本科双学位复合型的人才培养项目。下一步,教育部将大力支持高校开展“法学+”双学位人才培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