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8)
有明确创业意愿的五类人员、去产能失业人员通过项目制培训方式,参加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机构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后取得相应证书的,按一定标准给予补贴。
一、参加SYB培训(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含GYB培训内容)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
二、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创业人员参加IYB培训(改善你的企业培训)或EYB培训(扩大你的企业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IYB)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EYB)的, 补贴标准为1800元/人。
三、参加网络创业培训后取得《网络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
四、参加创业模拟实训或网络创业模拟实训后取得《创业模拟实训合格证书》或《网络创业模拟实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800元/人。
参加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模拟实训)的人员须先行取得SYB培训或网络创业培训的《网络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模拟实训)补贴可与SYB培训或网络创业培训补贴同时享受。
补贴的申领与发放:培训机构向培训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供补贴申请表、补贴人员花名册、人社部门和培训机构签订的协议、培训备案材料、五类人员身份类别证明、去产能失业人员证明、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培训成效佐证材料、培训机构对培训过程全程录像视频等。人社部门检查验收培训成效和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培训机构的银行基本账户。
第八条 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
对为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最低入学年龄15周岁)垫付劳动预备制培训费的培训机构,通过一个学年(按10个月计)的培训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照普通技工院校文科类学员3100元/人·学年、工科类学员3500元/人·学年;自治区重点技工学校文科类学员3500元/人·学年、工科类学员4000元/人·学年;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文科类学员3800元/人·学年、工科类学员4200元/人·学年;高级技工学校文科类学员4000元/人·学年、工科类学员4500元/人·学年;技师学院文科类学员4500元/人·学年、工科类学员5000元/人·学年的标准给予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除给予培训补贴外,按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
补贴的申领与发放:培训机构向培训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供补贴申请表、培训备案材料、培训结果佐证材料、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培训机构代垫的不需提供)等。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培训机构的银行基本账户。
第九条 退役军人转岗适应性培训补贴
年度退役的军队复员干部、退役士兵(士官)通过项目制参加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的退役后转岗适应性培训的,按照800元/人的标准给予转岗适应性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