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7)
(三十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贯彻落实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督促指导学校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强化对学生食品、交通、消防、防溺水、防欺凌等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建设,推进农村学校一键式报警装置、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联网,以及专职保安聘用,实现学校安全防范“三个100%”年度工作目标。督促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学校和谐稳定。(责任处室:安全处)
八、办好一批教育民生实事
(三十八)推动教育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落实教育帮扶政策,全面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机制,落实“七长”控辍保学责任制,完善学籍系统数据比对监测机制,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积极引导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免费接受中职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开展高素质农民培养工作。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特岗教师计划和银龄讲学计划。(责任处室:发展规划财务处、基教处、职成教处、幼特教处、人事处、教师处)
(三十九)继续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创建。新扶持创建30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责任处室:幼特教处)
(四十)深化实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完善校内课后服务各项工作机制,实现城镇小学课后服务全覆盖。建立监督评估体系,规范课后服务时间,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发挥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体育、艺术、科技等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责任处室:基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