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5)
(二十三)全面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做好省对我市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迎检工作。办好第24届全国语言文字“推普周”和省“双推月”活动,深入开展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经典诵读活动。做好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责任处室:教师处)
五、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二十四)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严格落实新时代幼儿园、中小学、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制定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实施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开展第37个教师节系列庆祝活动,组织教书育人典型案例宣传,开展评选表彰工作。坚决查处师德失范行为,继续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惩处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责任处室:教师处、人事处)
(二十五)优化教师队伍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教师公开招聘程序,强化学校用人自主权。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推动各县(市、区)改革稳妥有序实施。推进教师评价改革,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强化一线学生工作。加强职业学校“双师型”队伍建设。做好市级小学全科教师公费教育培养工作。(责任处室:人事处、教师处、职成教处、高教处)
(二十六)提高校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落实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制定实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梯队建设实施方案。提升教师培训效果,用好三支队伍培训平台,筹备建立市级教师发展中心,加强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督导。加强校长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覆盖各学段、各类型学校校长培训。开展第二批名校(园)长工作室申报评选工作。组织石家庄市第四届中小学校十大知名校长评选和百佳校(园)长评选活动。继续举办名校长讲堂和分学段校长论坛。(责任处室:人事处、教师处)
六、健全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障体系
(二十七)高标准完成教育“十四五”规划编制。注重与国家、省教育规划和我市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紧密衔接,注重解决制约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高标准完成教育“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为推进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基本依据。(责任处室:发展规划财务处)
(二十八)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落实教育投入政策和支出责任,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足额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或生均拨款标准。提升经费使用效益,合理确定阶段性目标和任务,加大向贫困地区和薄弱环节的投入,保障教育领域重大改革投入。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督促县级政府依法履行教育支出责任。(责任处室:发展规划财务处、督导处)
(二十九)大力实施教育项目建设。抓好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完成8个项目9.2万平方米建设任务。持续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工作,新改扩建学校124所,新增学位2.3万个。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工程,新改扩建农村幼儿园32所。改善寄宿制学校学生住宿条件,完成13所学校学生宿舍建设任务。启动主城区教育资源布局优化专项行动,制定主城区高中资源教育扩充方案,实施项目19个。抓好一中、二中、正中等市直学校项目建设。完成538所中小学、幼儿园改厕工作。扎实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和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推广国家级示范区建设,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选取100所中小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推广。(责任处室:发展规划财务处、基教处、教科所)
(三十)加强教科研能力建设。加强教研员(名师)工作坊建设,组建“名师资源库”,构建学科核心骨干教师团队,完善导师型教师培养模式。做好教科研课题申报管理工作,建立教科研成果共享机制,促进课题研究成果转化落地。加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诊断。做好鹿泉区、藁城区、栾城区、新乐市、井陉县、无极县市级教学评估工作,召开市级教学评估现场观摩会。(责任处室:教科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