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3)
(十一)全面提升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质量。将党史学习教育向课堂、向学生延伸,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扎实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和交流平台一体化建设。深化职业院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石家庄市德育共同体建设,制定《关于加强石家庄市德育共同体建设的意见》。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落实中小学班主任和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成立思政课教师研修基地,建立思政课教师交流工作机制。办好“思政课大讲堂”,组织开展课程思政示范展示活动,开展第二批课程思政示范校评选活动。全面推进《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建立完善思政课评价机制,将领导干部带头讲好思政课工作纳入直属学校领导班子考核内容。(责任处室:思政处、人事处、党建处)
(十二)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体育、美育工作意见。完善学校体育“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业运动技能”教学模式,让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建立专项抽查制度,加强学生体质健康测评。实施迎冬奥冰雪运动进校园提升计划,推进校园冰雪运动“十百千万”工程,创建一批国家级冰雪特色学校、示范学校。成立石家庄市高校和中小学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实施“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美育学校创建行动计划。推进学校美育评价改革,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试点工作。举办石家庄市音体美教师素质赛。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责任,总体近视率比2020年下降0.5个百分点以上。举办中小学卫生与健康技能培训及比赛,提高学校卫生专技水平。全面开展劳动教育,成立石家庄市大中小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做好国家级劳动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构建1+N校外实践教育特色发展模式,选树特色学校和基地,打造精品示范课。抓好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管理,研究制定中小学校学生手机、学科作业管理的工作规定。加强未成年人心理维护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心理健康日(月)活动,继续创建心理健康教育5A特色学校。加强青少年学生国防教育,组织开展好学生军营体验及军训等工作。(责任处室:体卫艺处、思政处、基教处、生命教育指导中心、青少年社会综合实践学校)
(十三)强化家校协同育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办好“智慧父母大讲堂”和“家长学校”,创建一批家校共育示范校。积极推进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开展“互联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新活动。(责任处室:思政处)
四、构建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
(十四)发展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启动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提质工程,扩大“名园+”资源总量,创建示范性幼儿园20所。完善幼儿园和小学双向衔接教育。以游戏为主要活动,提升保教质量。巩固提升居民住宅项目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成果。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合理调整公办园收费标准。(责任处室:幼特教处、发展规划财务处)
(十五)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入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持续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行动,限期化解存量大班额,基本实现班额标准化。深化学区管理制和名校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扩大学区管理制改革试点范围,创新集团化办学路径,加大跨层级跨区域集团化办学力度。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研究制定《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学校文化建设的意见》,组织创建“学校文化建设市级实验区”和“学校文化建设实验校”。开展主城区学校结对帮扶新三区学校活动。(责任处室:基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