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士丹利华鑫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9)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将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7.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7.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本报告期内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57,019.0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016,719.97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983.11
5 应收申购款 234,816.7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412,538.86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数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
持有份额 额比例 持有份额 额比例
7,819 14,016.24 27,256,215.35 24.87% 82,336,777.48 75.13%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103,087.52 0.0941%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
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基金份额总额 755,267,548.94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25,136,725.95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67,785,874.88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83,329,608.0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9,592,992.83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2019 年 3 月 28 日,孙要国先生由于个人原因辞职,离任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基金管理人
于 2019 年 3 月 30 日公告了上述事项。
2019 年 4 月 26 日,王鸿嫔女士任职基金管理人总经理。基金管理人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公
告了上述事项。
2019 年 5 月 23 日,许菲菲女士任职基金管理人督察长。基金管理人于 2019 年 5 月 24 日公
告了上述事项。
2019 年 6 月 14 日,于华先生由于退休离职,离任基金管理人董事长。同时自 2019 年 6 月
14 日起,周熙先生任职基金管理人董事长。基金管理人于 2019 年 6 月 15 日公告了上述事项。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2019 年 1 月,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决定免去史静欣托管业务部副总裁职务。
2019 年 4 月,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决定免去马曙光托管业务部总裁职务。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变投资策略。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单元 占当期股票
券商名称 数量 占当期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总量的比例
例
安信证券 2 269,477,070.02 40.86% 197,068.73 38.25% -
招商证券 1 95,923,759.58 14.54% 89,333.18 17.34% -
中信建投 1 81,756,954.73 12.40% 59,789.24 11.61% -
中金公司 2 59,598,916.21 9.04% 43,584.61 8.46% -
西藏东方财
富 1 57,048,730.89 8.65% 41,720.91 8.10% -
中信证券 1 34,867,537.03 5.29% 32,472.83 6.30% -
新时代证券 1 27,391,438.40 4.15% 20,031.48 3.89% -
东兴证券 1 23,236,206.49 3.52% 21,639.80 4.20% -
华鑫证券 1 10,214,487.02 1.55% 9,512.17 1.85% -
太平洋证券 1 - - - - -
华泰证券 1 - - - - -
注:1. 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
(3)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4)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5)研究实力较强,能及时、定期、全面地为本基金提供研究服务。
(6)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高水平的综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