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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基层医疗岗位招聘简章

2019-05-10 16:52栏目:健康

  2019年5月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基层医疗岗位招聘简章已公布,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岗位工作人员11名报名时间:2019年5月17日09∶00-5月20日16∶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5月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本区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特制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基层医疗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19年5月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7日至2001年5月20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具有本简章有关“考察”参照标准所列不合格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询《2019年5月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在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网站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9年5月17日09∶00-5月20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9年5月17日09∶00-5月21日16∶00;

  报名网址: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后,报名方为有效。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其《岗位简介表》,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本简章及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需在2019年5月20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应于2019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学位证书及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取得时间等为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