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省经济开发区就业或创业给房补(2)
2019-12-26 09:57栏目:房产
《实施意见》要求,深化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建立以绩效为核心的薪酬制度,绩效工资由基础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薪酬标准参照所在地同级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确定,绩效薪酬根据考核评价结果,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结合开发区实际情况自主制定,并报所在地级市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其中考核评定为一等的经济开发区,绩效薪酬总量控制在同级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绩效的5倍以内;考核评定为二等的经济开发区,绩效薪酬总量控制在同级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绩效的3倍以内;对考核评定不合格的经济开发区予以通报批评。经济开发区可根据工作需要,对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业绩特别突出的优秀人才以及受聘在关键岗位的特殊人才,允许实行兼职兼薪、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方式。
各级财政部门要通过统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有资金,对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基础设施、物流交通、承接产业转移、公共服务平台、对外开放平台、营商环境优化等给予资金支持。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主任记者 经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