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传媒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5)
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份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依次调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五)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美术类本、专科专业:
1.本科批次: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取得所在省美术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
1.1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本科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各省规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计算综合分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1.2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份本科批次,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综合分:文化课60% +专业课40%,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以上两种投档方式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综合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各省招考办录取原则处理。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2018年我校在辽宁省本科批第一阶段(美术类)平行志愿录取,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按招生计划1:1比例投档。当综合成绩并列,则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专科批次:美术类考生参加本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专科控制线以上。
3.1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专科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各省规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3.2对采取其它投档方式的省份专科批次,按照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以上两种投档方式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各省招考办录取原则处理。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2018年我校在辽宁省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美术类)平行志愿录取,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当综合成绩并列,则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非美术类本、专科专业:
1.本科批次:报考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与影视文学、戏剧与影视导演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所在省相应统(联)考本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课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
1.1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本科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各省规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1.2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份本科批次,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综合分:文化课60%+专业课40%,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以上两种投档方式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各省招考办录取原则处理。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