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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不及上牌咋办?超标车还能上路吗?电动自行车新

2019-04-12 21:55栏目: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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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不及上牌咋办?超标车还能上路吗?电动自行车新

  今年4月15日,新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要实施。在“12345”市民服务热线,记者看到对新国标带来的变化,申城市民仍有不少疑问,咨询较为集中。解放日报·上观新闻搜集了其中较为典型的个案和回答,供市民们参考。

  问:我现在骑的电动自行车尚未上牌。连日来,我已经前往上牌点数次,但总是没拿到号排上队,未能成功上牌。关键是,这辆车按照现有产品目录可以上牌,但按照4月15日新国标实施后的新目录,已经不能上牌。4月15日之前我如果仍未能给这辆车上牌,以后还能骑吗?

  答:根据上海市交警总队的相关通知,对4月15日前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所有人,应当于15日内全部完成登记上牌。4月15日(含)后购买的未纳入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上牌登记;自4月30日起,全市交警部门要全面停止对未纳入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品牌型号车辆办理上牌登记。这意味着,对4月15日前购买的老国标电动自行车,应当于4月29日前完成注册登记。

  关于新的上牌目录,可以前往“上海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网站查询。

  问:我现在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已上牌,但按照新国标,由于没有脚踏板,已属超标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后,能否上路行驶?需要补办手续吗?

  答:按原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和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是依法登记发放电动自行车牌证的非机动车,可以继续使用。

  问:给电动自行车上牌需要携带哪些材料?发票遗失了还能上牌吗?

  答: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首先车辆品牌型号需要符合上海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然后携带登记人本人身份证、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保修卡、购置发票,前往上牌点管理登记注册业务。如果发票遗失无法提供,根据办理程序规定无法登记注册,市民需要前往销售处补开。

  另外,从3月1日起,上海市交警总队对来沪人员申请非机动车号牌作了重新规定,不再强制要求车主提供本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使用居住地证明(所在居委会开具的相关证明)即可。

  问:网上传言4月15日以后,骑行电动自行车需要驾驶证,是否是真的?

  答:符合国家标准和上海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制度要求,并经依法登记取得牌证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范畴,骑行该种车辆不需要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问:新国标实施后,对现在市场上就已经大量存在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将来是否会重新分类?

  答: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国市监标创【2019】53号”文的要求,并不会对原先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进行重新分类,而是引导在用的不符合新国标的车辆逐步退出。根据文件要求,对新标准实施前在用的,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设置过渡期,发放临时号牌。

  问:电动自行车是否可以安装“挡风被”?

  答:《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明确,禁止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因此,非机动车不得加装车棚、挡风被等危害行驶安全的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