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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男子无证驾驶共享汽车被查 罚1000元拘留15天

2019-03-21 12:10栏目:汽车

  本报唐山电(记者吴艳丽 通讯员杨学慧)3月17日下午,唐山市交警六大队民警在唐古快速路巡逻时,发现一共享汽车行驶得“歪歪扭扭”,形迹可疑,民警上前检查,发现驾驶员李某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经查,原是李某表哥杨某(有驾驶证)租用的共享汽车。两人同村,一同回家,途中李某见道路宽敞车辆不多,心痒想开车“爽”一下就提出试驾,杨某遂将车交给其驾驶。李某在唐古快速路行驶时因驾驶技能生疏被民警发现。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司机李某将面临1000元罚款,行政拘留十五天的处罚,其表哥杨某也因将机动车交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驾驶,将被罚款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