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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车主保养被拒 解释权归4S店(2)

2019-03-09 15:05栏目:汽车

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说,这个上面(VIP卡)的约定很清楚,就是不限次数保养,以及保养的内容,双方均应当按照约定来执行。至于最终解释权,其实是商家的单方解释权,在未与客户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商家无权单方解释。

“实际上,花钱办理了贵宾卡,双方形成的服务合同关系,这种合同是一个双向的合同,应当体现的是双方的合意,而不能以单方的解释权排除他人的合法权,‘最终解释权’因而也就是无法执行的霸王条款,也是无效的。”对方提到,虽然贵宾卡赋予了客户无限次保养,但客户也要遵循民法中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如果客户的保养次数过多,于车无益,也没必要。

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李英俊律师也认为,该VIP卡背面的“用户使用须知”是汽车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内容合法有效,汽车销售商应当依约履行。

他说,关于最终解释权,并非是商家可以从自己的利益出发随意解释,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最终解释权本身属格式条款,限制了消费者的主要权利,属于无效条款,因为法律对这个合同的解释方式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在任何合同中都属于无效条款,“很多商家仍然规定了这个,目的是可能是对很多对法律不是很熟悉的人,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一些人搞不清是否有效,在这种情况下在听了商家解释之后,就不会再找商家麻烦。”

李英俊说,其实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如果这种最终解释权有效的话,那么商家就可以不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去理解这个合同条款,可以任意解释,“那么所有的条款都可以做出五花八门的理解,这些附加的义务就成了废纸,不需要去履行。”

关于4S店提出的该车主购车后实际是去跑网约车,其很多手续和保险都没有达到网约车的要求,李英俊认为,就此事件而言,商家合同条款外附加条件没有法律依据,保养次数明确约定的是三年内不受次数限制,因此对合同的解释只能依照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