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文明的甘泉浸潤人心(評論員觀察)
原標題:讓文明的甘泉浸潤人心(評論員觀察)
近年來,隨著生態文明理念深入人心,我國城鄉綠化水平持續提升,極大改善了人居環境。在這樣的背景下,個人修養也應水漲船高、齊頭並進
文明其表,制度其裡。文明不是一天養成的,既需要春風化雨的涵養潤澤,也離不開制度化的剛性約束
再好吃的菜品,點餐取餐也不過量﹔碰到再特殊的情況,也不以“機鬧”“路怒”的形式宣泄……近年來,隨著精神文明建設的不斷深入,越來越多的人在關注自我的同時也學會照顧他人,在維護自身權益的同時也習慣於思考公共利益。這樣的文明舉止,正是我們社會的亮麗底色。
“陽春布德澤,萬物生光輝。”剛剛過去的清明假期,人們紛紛走出家門,與和風擁抱、與繁花合影,感受春天的氣息。但在一些公園裡,也出現了不和諧的場景:有的游客為了採摘野菜,把蒲公英整根拔去﹔剛剛開花的二月蘭被掐尖,薺菜、馬齒莧更是“在劫難逃”﹔他們用手揪、用刀削、用鑰匙挖,弄得土坑遍地、一片狼藉。雖說一些地方有春季“食野”的風俗,但真正的“春色可餐”,不是追求口腹之欲,更不應以破壞公共文明、損害公共利益為代價。
公園姓“公”,不是自家菜地。暫且不說園中野菜有被農藥噴洒、重金屬污染的風險,自行採摘食用存在一定的健康隱患,單是公園草坪作為綠化景觀這一條,就不容個人隨意破壞。此外,公園綠地及其產出屬於公共資源,也不容許私自佔有。近年來,隨著生態文明理念深入人心,我國城鄉綠化水平持續提升,極大改善了人居環境。對許多居民來說,不必長途跋涉、自駕遠行,也能在家門口感受到“頭上飛鳥、林下鳴虫”的自然之美。在這樣的背景下,個人修養也應水漲船高、齊頭並進。如果一些人罔顧警示內容,私挖亂採、破壞環境,模糊“公”與“私”的界限,隻能說明他們的公共文明意識還存在著“欠費”與短板。
也有人辯解,精心修飾的花草、人工種植的林木理應保護,但拔野菜無傷大雅。這樣的說法並不能為“私採濫挖”提供合理化支持。事實上,野花野草的生態功能同樣不可小覷,它們何嘗不是綠化工程的有機組成部分?這也啟示我們,現代社會的公共空間在不斷拓展、生活場景愈發多樣,“無心之失”甚至“好心辦壞事”的可能性也在增加。例如,一句“待人以禮”的簡單要求,對應著商務禮儀、外事禮儀、服務禮儀等復雜知識。如果不去努力學習掌握,那麼在面對音樂會上能否於樂章間鼓掌、觀看體育比賽過程中何時喝彩等問題時,就很容易失禮。從主觀上增進文明意識,多學習文明禮儀知識,不斷提高道德實踐能力,才能做文明有禮的現代公民。
當然,真正可怕的不是“不知而犯”,而是“明知故犯”。生活中,少數人權利意識高漲,但規則意識“跟不上趟”,隻遵守於己有利的規定﹔個別人把維護公德看做愚蠢迂腐,認為“鑽空子”是一種聰明。事實上,規則不是權宜之計,文明更不是“精致利己”。向上的力量、向善的力量,根源於人們向往和追求講道德、守道德的生活。正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的,必須加強全社會的思想道德建設,激發人們形成善良的道德意願、道德情感,培育正確的道德判斷和道德責任。攜手播撒文明的種子,共同凝聚文明的共識,才能讓更多人聆聽到內心中的“道德律令”。
文明其表,制度其裡。文明不是一天養成的,既需要春風化雨的涵養潤澤,也離不開制度化的剛性約束。這一方面需要織密織牢制度之網,讓公共行為有規可依﹔另一方面則要用好執法的手段,提高不文明行為的代價。比如,關於公園能否採摘野菜,有關部門早已出台過規定,但此類行為屢禁不絕,歸根結底還是落實出了問題。現實中,無論是招募公共文明引導員,還是開設“黑名單”制度,種種創新舉措的出台,就是為了讓紙上的規章立起來。制止不文明行為,用制度捍衛文明,這是絕大多數人所樂見的。
歲月不居、時節如流,人們的生活方式在變化,但不變的是對文明的期許。每個人加強道德自律,自覺守護公共文明的大環境,文明的甘泉才能滋潤更多人的心田。
(責編:聶俊穹、胡洪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