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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公务员招录要2年以上基层经历 四川出台10条新规(2)

2019-04-05 21:38栏目:新闻

  三、完善基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政策

  放宽考核招聘条件,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县和革命老区县的县、乡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条件,可结合实际分别放宽到本科、大专。

  鼓励基层采取特设岗位方式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其在乡镇所聘岗位等级可放宽至专业技术八级,不受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

  鼓励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留在当地,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乡镇事业单位;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贫困县服务的,可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县、乡事业单位。

  四、大力推行柔性引才用才模式

  鼓励基层各类用人单位设立“候鸟型”人才工作站,推行双向兼职、联合聘用、交叉任职、短期服务、技术入股、人才驿站等引才用才模式。

  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与基层合作共建现代产业园区和产业技术研究院,探索在财政出资的科技计划和人才工程项目中明确一定比例用于人才开发,依托产业和项目集聚各方面优秀人才。

  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转化成果、创新创业,经单位同意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原单位人事关系离岗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其创新创业经历和业绩作为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实施专家下基层行动工程,开展科技扶贫万里行活动,每年统筹选派科技专家和技术推广人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人才结对帮扶、点对点技术指导、组团式咨询服务。

  五、健全人才智力帮扶协作机制

  用好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积极组织受援地区干部人才到帮扶地进行顶岗挂职、培训研修。

  深化省内对口帮扶工作,实施千名干部援彝援藏行动,大力选派干部人才到彝区藏区开展援助服务,加大从彝区藏区选派干部人才到省直部门和对口支援地挂职锻炼力度。

  建立基层“1+4”人才智力帮扶机制,推动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革命老区每个县至少有1所高校、1家科研单位、1家医疗卫生机构、1户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与其建立对口帮扶关系,重点帮助受援地引进培养急需人才。

  建立紧缺专业领域三级联动帮扶机制,大力推行教育、卫生等行业“市帮带县”“县帮带乡”“乡帮带村”,发挥综合帮扶工作队、县域医疗联合体等作用,引导专业力量向基层一线下沉,积极开展人才“传帮带”。

  六、鼓励引导本土人才返乡就业创业

  实施万名紧缺专业大学生定向培养计划,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上岗的方式,5年为基层培养1万名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

  实施万名农民工返乡创业计划,5年内为基层培育1万名农民工返乡创业典型。

  实施万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5年内为基层培育1万名新型职业农民。

  实施十万名村级后备力量培育工程,注重从致富带头人、务工经商人员、农民合作社带头人、新型职业农民、复员退伍军人、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等人员中选拔村级后备干部,增强农村基层组织活力和人才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