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全部“清零”!河北省持续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我省持续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年底前将2017年清理违法占地专项行动中限期整改类问题全部“清零”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王丽清、于立丰 记者邢杰冉)在近日召开的全省自然资源工作会议上,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对2018年开始的违法用地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以坚定的决心、务实的作风、扎实的举措,强力推进违法用地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自然资源行为。
全面进行摸底排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根据国家下达的卫片执法任务,向各地下达了任务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要求各级对照2018年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回头看”,重点清查违法用地是否拆除到位,是否复耕到位、是否补办手续到位,逐项核查验收、对帐销号,确保不留死角和盲区。从2月23日开始,按照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侵占生态保护红线违法违规房地产项目排查整治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要求,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内所有用地项目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排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房地产项目。对排查出的违法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全部纳入整治行动台帐,建档立卡。派出由厅领导带队的督导组实地核查,督促市县政府做好排查工作,利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手段,彻底排查摸清底数。
坚决果断查处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产业政策的“散乱污”企业、乱搭乱建违法建筑在规定期限依法拆除,对各类自然保护区、重要交通干线两侧等重点区域破坏生态环境、影响整体观瞻的违法用地项目,采取果断措施尽快拆除。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露头就打、严打重处,始终保持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零容忍”,2019年底前将2017年清理违法占地专项行动中限期整改类问题全部“清零”。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内排查出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房地产项目,坚持既处理人又处理事的原则,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彻底整改到位。
完善制度建章立制。建立健全依法监管机制,把新增违法用地解决在初始,消灭在萌芽。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项目选址,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国家供地政策的,一律不准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未经预审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不得办理供地手续,做到“无指标不报批、无手续不开工、无审批不观摩”。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加大审批监管力度,指导基层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做到“供出一宗,录入一宗,监管一宗”,扩大实地监管的覆盖面,实现全过程监测全方位监管。对违法问题突出的、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采取阶段限批、约谈、通报、核减用地指标等措施,严肃追责问责,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自然资源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