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项金融措施支持新疆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五部门联合出台指导意见
7项金融措施支持新疆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都市消费晨报讯(记者马蓓)重点支持旅游龙头企业、对小微企业和发展旅游业务的个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完善全域旅游风险保障体系……近日,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自治区旅发委、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制定并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新疆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7方面金融措施支持新疆全域旅游发展,要求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为旅游兴疆战略提供金融支撑。
近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了解到,《意见》以建立健全旅游业“全产业链”金融服务体系、推进全域旅游精品建设、推进乡村旅游扶贫富民工程、支持中小微企业为核心的旅游市场主体、支持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5大领域为重点,运用“大金融”理念,坚持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因地制宜、绿色发展、示范引领,创新驱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从金融政策体系、金融产品、金融服务等方面全方位提升金融支持全域旅游的能力。
《意见》从加强货币政策指引和传导、完善全域旅游信贷管理机制、创新开发全域旅游信贷产品和模式、拓宽全域旅游多元化融资渠道、完善旅游风险保障体系、提升金融服务的普惠性7个方面提出金融支持新疆全域旅游发展的具体措施。
完善全域旅游信贷管理机制。根据旅游业发展特点,依据不同承贷主体及其与旅游产业链的关系,制定和细化符合旅游业经营规律的授信指引和标准。创新开发全域旅游信贷产品和模式。通过重点项目支持旅游龙头企业补断链、断点等短板,将分别支持“吃、住、行、游、购、娱”各环节的珍珠式金融零售业务与旅游龙头企业全产业链集中批发金融服务有机结合,推动旅游业从分散收费经营到“串项链”集中现金流管理过渡。对小微企业及发展旅游业务的个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对旅游相关配套经营的农牧户鼓励以“经营公司+景点+农户”“红色旅游+扶贫户”“乡村旅游+扶贫户”等产业带动模式发放扶贫小额信用贷款。
拓宽全域旅游多元化融资渠道。充分发挥银行、证券、保险的金融合力作用,结合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构建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协同推进的旅游金融支持体系。
完善全域旅游风险保障体系。鼓励保险机构扩大旅游保险覆盖面,创新推出“吃、住、行、游、购、娱”等各环节全覆盖的综合性一站式旅游保险产品,建立和完善全方位旅游保障体系。
提升全域旅游金融服务的普惠性。提升旅游消费支付、旅游企业外汇业务便利性,对持有银行卡的用户在特约商户消费、景点门票购买、道路收费、酒店预订入住、农牧家乐收付、旅游特色项目游玩等,给予一定折扣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