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心丸!辽宁发布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 若干政策措施(2)
对受疫情影响,出现临时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未及时归还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直投部分产生的利息,视情况予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各地区要制定有效政策措施,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面临暂时性困难的小微企业予以支持,其中对生产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群众生活保障物资的小微企业要予以重点支持。省政府设立专项基金,根据各市相关政策实施和财政资金投入等情况给予奖励性补助。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向旅行社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标准为现有缴纳数额的80%。暂退保证金应在2022年2月5日前如数交还。
要点9: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纳水电费
全省将纾缓企业用能成本压力。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不能按期缴纳水费、电费、燃气费的中小企业,由企业向主管单位申请,经批准后延期缴纳,最长不超过3个月。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水费、电费、燃气费,不影响企业享受现行的水费、电费、燃气费优惠政策。
要点10:承租国资类房屋的中小企业免收1个月房租
在减免中小企业房租方面,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对中小企业生产的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医用呼吸机及配件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实行零收费。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方月宁图据ICpho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