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市民通过中介买二手房 却陷入诚意金纠纷(2)
南宁一市民通过中介买二手房 却陷入诚意金纠纷
南宁一市民通过中介买二手房,却陷入诚意金纠纷 购房交诚意金 最好慎重约定 很多市民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徐庆成 实习生 蒙春燕 文/图 最近,市民李先生通过房产中介购买二手房,按要求支付了1.5万元诚意金,后来房子没买成,中介公司却以违约为由,拒绝退还。那么,购买二手房时,诚意金该不该交?如果出现纠纷,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遭遇 二手房没买成 中介拒退诚意金 今年3月初,通过广西南宁市兰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一家分店,李先生看中了位于鲁班路的一套二手房。3月7日,按照中介公司置业顾问的要求,他交了1.5万元“诚意金”。“置业顾问说,交了诚意金,他们才好去跟卖家谈价格。”李先生说,看房时发现有漏水现象,他提出了具体维修要求,经纪公司置业顾问韦先生、分店经理均表示,可以和卖家谈,如果谈不拢,诚意金如数退还。 3月11日,李先生按约定时间到中介公司准备与卖家签合同,但卖家没有到场。之后,他又和置业顾问一起找到卖家,当面洽谈。后来卖家通过中介分店经理回复,不接受李先生提出的要求,房子不卖了。 李先生要求中介公司退还1.5万元诚意金,中介称是李先生违约,诚意金不能退。“交诚意金时中介只开了一张收条,连购房合同都还没签,不知道怎么就违约了。”李先生说,后来他多次与中介沟通,但对方均表示“因违约不能退”。
时间:2019年03月31日 14:50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作者:徐庆成 蒙春燕 编辑:覃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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