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再开稳房价会议 要求所有开发商不顶风涨价
辽宁省丹东市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工作会议强调:毫不动摇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6月11日,辽宁省丹东市召开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工作会议,旨在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正确处理好去库存和稳房价的关系,紧紧扭住调控目标不放松,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市长孙志浩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房地产调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毫不动摇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毫不动摇地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毫不动摇地维护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切实做好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房价稳控工作,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要未雨绸缪,切实做好房地产调控应急准备。各区政府特别是合作区管委会,要切实承担起本地区房地产市场监管、稳控房价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全市会议结束后,要立即组织召开辖区内开发企业稳控房价工作会议,向开发企业通报中央、省、市对房地产调控工作的要求。要集体约谈甚至逐一约谈辖区内开发企业,迅速组织辖区内所有开发企业联合发出“不顶风涨价的倡议”。与会开发企业要发挥房地产“领头雁”的作用和社会责任,与中央精神保持一致,与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保持一致,积极响应和参与倡议,在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作出表率,共同维护好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要做好新的政策储备。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迅速形成房地产市场稳控合力。住建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对各楼盘商品住房售价分类统计、严格审核,紧盯市场动态,更新应急预案;各县(市)区政府和合作区管委会,要高度关注本地区房地产市场动态,会同住建部门对市区所有在售楼盘进行全面拉网式检查,对违反规定扰乱市场秩序的要严肃查处;物价部门要加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统计部门要重点做好同质楼盘价格涨幅情况统计调查,真实反映我市商品住房价格实际涨幅情况;宣传、公安部门要密切关注影响我市房价波动的舆情动态,做好网络媒体管理,主动发声,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实施分类调控,确保房地产库存保持在合理水平。
会议通报了我市房地产市场运行和调控工作情况,各县(市)区、有关开发企业作表态发言。
(原题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丹东这个会再发声》)
(微信公众号“丹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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