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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区财政局建立惠及各学段经费保障体系

2019-04-27 10:11栏目:财经

  胶东在线4月26日讯(通讯员 董士杰)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事业关乎千家万户,是民生领域的重要方面。近年来,芝罘区财政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工作思路,多渠道筹措教育资金,千方百计加强教育投入,健全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建立了惠及各学段的经费保障体系,为全区教育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推进芝罘区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实现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全覆盖。

  近年来,区财政局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经费公用经费生均财政拨款全覆盖。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为学前每生每年300元,小学每生每年710元,初中每生每年910元,高中每生每年900元,中职公用经费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年安排生均公用经费6200余万元,确保各学校正常运转及改善办学条件。此外,进一步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努力增加教育经费预算,保证教育经费支出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先安排教育拨款,新增财力优先倾斜保障教育支出,确保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明显提高,并保持稳定增长。

  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芝罘区自2011年秋季学期起,设立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普惠性幼儿园中3-5岁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同时,安排义务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每年约20万元。自2015年春季学期起,将普通高中、中职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至2000元。区财政局足额安排专项资金,严格执行发放标准,确保各类助学金及时拨付,年拨付各类助学金530多万元,惠及学生近万人次。确保特殊教育政策全面落实。芝罘区出台《芝罘区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为特殊教育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区财政局不断加强特殊教育发展的资金保障,所需经费足额列入年度预算。自2015年至今,芝罘区特殊教育公用经费实现“两连涨”,2015年由每生每年4200元提高到6000元,2019年提高到8000元;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给予残疾学生生活费和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